本报讯(记者冯晓荣)“幸亏组织发现问题早,帮助我们及时改正了错误,否则很可能酿成大错。”这是一位基层干部在接受警示训诫诫勉谈话后的肺腑之言。由我省首创的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经过4年的实践探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社会综合效果,在预防腐败、干部管理、党的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将监督关口前移,着力教育保护挽救,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不犯大的错误,从2003年2月起,我省在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提出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完善监督防范体系的工作思路,并逐步推广实施。4年来,我省经过积极探索,建立了以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为支柱的警示训诫防线基本架构,形成了防范预警机制、动态监督机制和保护挽救机制。同时,防线建设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拓展。
4年来的实践证明,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教育、挽救和保护了一批党员干部;进一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增强了反腐败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保护了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据统计,2003年以来,我省共对15723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其中警示提醒9948名,诫勉督导3047名,责令纠错2738名,社会反响很好。2005年,全省信访举报26625件,较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前的2002年的33087件下降19.5%,但办结率由2002年的28.7%上升到49%,提高20.3%;查处案件3831件,较2002年的7093件减少46%,但处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29人,相比上升0.5%。近年来通过构建警示训诫防线,90%的信访举报得到了有效处理,群众的要求有了及时回应,干部也得到了及时解脱,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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