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熊星星通讯员马婷)购房时若对产权证上标注的房屋面积有疑虑,市民可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测绘机构检测。但测绘房地产也不能随便收费。前不久,省物价局发出通知,对相关收费做出最高限价。
据通知,对于存量房(即开发商开发楼盘的尾盘、开发商抵给银行的房屋、债权人手上的房屋、个人手上未居住过的房屋、法院查封的以及中介代理人手中的房屋等)交易,应以原产权证书上的测绘结果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强制重复测绘。
但是,若交易当事人对原产权证书上的测绘面积持有异议,或已有测绘资料但房屋坐落发生变化的,或要求办理房屋权属分割、合并的,或经批准改、扩建的房屋,或其它由交易当事人委托进行测绘的,测绘机构应按实测的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住宅每平方米1.36元;经济适用住房按此标准的70%收取;非住宅每平方米2.40元;不得向农民建的住宅收费。
当事人对测绘成果有异议,可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委托人交纳。房产测绘成果鉴定费按户收取,住宅为2200元/户;非住宅为3500元/户。
物价部门表示,以上标准为全省最高收费标准。各市、州可在此标准以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县(市)的收费标准。新规已于四月十五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