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凯通讯员邓淑屏)近日,桂林市地税局出台《旅行社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举旨在规范旅行社财务管理和票据的使用、管理,严格依法征税。
近几年,桂林旅游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旅行社的税收却没有“水涨船高”,这一现象十分反常。
《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各旅行社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收管理要求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和应税所得。对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并保存完整、准确的营业收入及成本、费用凭据的旅行社,地税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办法》明确了旅行社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和不得从旅行社收入总额中扣除的费用项目,规定了旅行社与其它为旅游者提供食、宿、行及公园景点等相关服务的企业结算往来业务时,必须索取合法有效票据作为扣除项目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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