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渥太华5月5日电 (记者杨士龙)分时度假的概念传入加拿大已有近30年,目前已演变成了一个颇具规模、且还在不断扩张的产业。据统计,目前加拿大有分时度假房地产项目135个,参与分时度假的加拿大人达25万之多。
所谓“分时度假”,是指经营者将度假酒店或度假村的房间使用权以周为时间单位卖给消费者,使用期限从3年到30年,甚至永久使用,并可继承转让。消费者签约付款后,可以每年带自己的家人或朋友在约定的时间内使用这些房间,也可以与类似条件的消费者交换房间和度假时段。
加拿大旅游胜地发展联合会是一个非赢利机构,成立于1989年,是加拿大分时度假业的全国性协会,也是该产业自我管理的最高机构。联合会目前有会员100多个,分布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艾伯塔省、曼尼托巴省、安大略省、魁北克省和新斯科舍省等加拿大分时度假的热门地区。
该协会的会员分两类。一类拥有投票权,主要包括本土的开发商、推销商、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第二类没有投票权,指在加拿大没有开展业务的外国分时度假公司。所有会员必须首先认同和遵守联合会根据加拿大相关法律制定的《CRDA标准和道德守则》,并加入该协会的“CRDA质量保证金牌项目”,实行挂牌营业。
《CRDA标准和道德守则》是分时度假产业自我管理的“根本大法”。守则核心是“诚实守信”,主要内容包括:任何交易必须签书面合同,坚决维护消费者权益,自觉接受联合会的审查和管理;向消费者公开全部相关信息;不搞种族、性别或国别歧视,不推广非法业务,按法律和合同办事;消费者购买产品5天内不满意可以无条件退款等。如有会员被投诉不遵守守则,联合会将组织调查委员会督促其整改,否则将取消其会员资格,必要时要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据柯林森女士介绍,联合会接收新会员的“门槛”比较高。所有申请者都必须由现有会员推荐,并由“会员资格授予委员会”负责审批,不符合条件的绝不接受。其中,联合会还特别规定,分时度假房地产开发商要成为会员,必须对其推销商的行为负责。
在加强产业自律的同时,联合会积极推动各省政府修改和完善《消费者保护法》,将分时度假地产纳入一般房地产范畴进行监管。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艾伯塔省和安大略省已相继于近几年完成了这一工作,消费者在这3个省签署相关交易合同10天内可无条件退款。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还明确要求所有分时度假地产项目必须进行备案。
此外,鉴于分时度假业的“无国界”性质,加拿大旅游胜地发展联合会还特别注重加强国际合作。它不仅是“全球分时度假优质联盟”的成员,还同美国旅游胜地发展联合会及其他国家的同行建立了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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