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日前表示,要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政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直至全部取消。(5月6日《京华时报》)
2005年初,国家“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研究”课题组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各地通过缴纳赞助费、择校费进入高中的学生比例几乎超过了10%,通过缴纳赞助费、择校费进入城市重点高中的比例达到25.2%。
择校热的外部病症是学生的家长逐热弃冷,把名校看成是孩子成才的不二选择。但这种执拗并非完全盲动,因为学生成才既需要自身的刻苦勤奋,也需要外部的良好环境。在同等程度的努力下,较好的环境更容易产生好的效果。为了孩子的切身利益,家长千方百计地为其择良木而栖无可厚非、合情合理,是一种现实状况下的理性选择。
择校热产生的真正病因在于校际的差异。校际差异的存在,意味着那些条件较好的学校拥有优质教育资源,而优质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和集中性必然使其成为学生家长追逐的目标。因而,如果不能有效地消除、减少校际间的差异,择校热依然会愈演愈烈,其后果不仅将“烧伤”教育,而且还会衍生出一系列社会问题。
因此,择校热的退烧药方在于逐步消除校际差异。具体而言,一是达到硬件上的平衡。通过宏观调控使学校均衡化的目标在义务教育阶段得以实现,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校际差异。二是达到软件上的平衡。所谓软件就是指教师和学校的管理者,使这些优质软资源在校际间流动,不仅有利于消除差异,而且能够交流经验,促进竞争。
校际差异导致择校热,而反过来,择校热又加剧校际差异。面对择校热,仅靠家长们的理性和学校的自觉是无法杜绝弊病的,需要社会和管理部门对此做出有效的解决。从这个角度说,降低择校费标准的措施实际上是一种治标之策,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教育的不公,以及教育资源的垄断,但是并不能够促进校际差异的减小和消失。
李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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