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琼)“我拿自己的身体当活的广告牌,由做广告的商家指定我去什么地方走动,为他们做宣传。”昨天下午,25岁的河北小伙小刘穿着一件自己手写的“人体广告”的大T恤衫,出现在王府井大街欲做“人体广告”,结果被辖区的民警带至派出所问讯。
记者在王府井大街看到,眼前的小刘歪戴着一顶白帽子,身穿着一件盖过膝盖的白色T恤衫,领口用黑色水笔写着“2008”,前胸上画着一个橙色的屈臂人形和一个绿色的地球,配上了“人体广告”四个大字,后背上用黑笔写着自己的QQ号和手机号码,他的额头、脸颊、小臂和小腿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均用黑水笔写着“此广告位招商”的字样。
小刘站在王府井大街上,他这身打扮当即引来过往路人的驻足观看。短短10多分钟,记者发现,两个年轻小伙对他竖起了大拇指称赞说:“哥们,有个性。”一名好奇的大姐还上前询问原由,然后说:“你这招挺好玩,挺新颖的。”
然而,并非所有人对小刘的做法都认同。一名背着相机的游客建议小刘不要用“人体广告”这四个字,因为这个说法带有“裸体”之嫌。一名便衣民警还简单和小刘聊了起来,告诫他称,做广告必须经过正规合法的手续,他的这种做法“未免有些大胆”,随后小刘就被这名民警押上了巡逻警车,带离现场。 文并摄J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