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出台政策规定政府信息除涉及机密隐私外一律公开
政务公开将作领导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日前,福田区出台《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决定》和《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区委书记许德森、区长李平表示,此举旨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15类重大事项信息重点公开
福田区出台的新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要求除了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不能公开外,其他的一律公开。其中,重点公开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等15类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福田区政府部门书面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接受申请的单位应自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通过电子邮件答复。
隐匿或提供虚假信息要赔偿
据了解,福田区决定把政务公开作为行政机关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区长是全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街道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信息公开责任单位隐匿或提供虚假的政府信息,或者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区领导作出“五带头”承诺
除了发布相关规定外,福田区四套班子领导还在相关会议上郑重做出“五带头”承诺: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维护政治稳定,确保政令畅通,自觉维护大局,促进团结和谐;带头遵守组织纪律,严格照章办事,公正公平用人,坚持任人为贤,反对用人歪风;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规范资金管理,控制职务消费;带头廉洁自律,严守规章制度,反对以权谋私,坚持依法行政,决不护短说情;带头培养高雅情操,倡导健康生活,抵制不良风气,决不参与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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