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王薇报道工商部门在五一期间的接报案中,有不少是消费者投诉的合同欺诈问题。为了有效遏制合同欺诈,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日前,全省工商部门推出四项举措严打合同欺诈。
一是严厉查处涉嫌合同欺诈案件。
现场检查时,如发现与合同欺诈有关的财物有可能被转移、隐匿、销毁的,即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保全证据。对构成合同欺诈的,责令退回所骗财物,并视情节轻重作出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不以行政调解代替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二是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实际,至少组织2次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三是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的监管。四是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14版《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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