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宣布从5月15日起对260种西药进行限价。经过此次降价后,所有1500种国家定价药品价格已全部调整到位。这意味着,国家发改委药品“大降价”时代的终结,今后国家对药品价格的管理将由集中大规模降价转变为定期微调。
虽然,对于此事,有关部门给出的正式解释是:“国家定价药品价格已全部调整到位”,但任谁都看得出来,所以不再进行“大降价”根本原因其实是:此一长期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单方推动的“大降价”,并没有真正起到缓解老百姓“看病贵、吃不起药”困境的作用———而这原本正是当初推行大降价的主要根据和出发点。换言之,经历数十次的药品大降价看似热闹,但并没有转化成老百姓的实惠。事实上的“大降价”场景是:药品降价—医院不再开方—经销商不再进货—药厂不再生产—“降价药”改头换面重新审批后再高价上市。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叫停药品大降价,虽然听起来似乎不是个好消息,但平心而论,也委实不是什么坏事。至少它表明,在经过长期的大降价后,有关部门对于其现实功效已有了一个清醒理性的认识———在痼疾重重并且盘根错节的医疗医药体制以及相关的强大既得利益集团面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大降价,对于根本解决药价虚高问题是无济于事的。
基于这样的认识,对于曾经轰轰烈烈而实际于事无补的“大降价”,与其勉为其难地继续推行,显然不如干脆彻底放弃。但是,放弃“大降价”,并不等于放弃医药改革本身,更不等于放弃捍卫此中寄寓的对民生健康的价值追求。
笔者注意到,针对这种不放弃或者说“后降价时代”的展望,人们纷纷寄望于年内即将出台的新医改方案上,如有媒体评论指出:“在同大降价告别后,老百姓期待,这个方子(新医改方案)会是个治病救人的好方子”。那么,“大降价”被终结的经验教训,能给予医改哪些有益的提示或提醒,进而真正实现百姓心中的期待呢?在笔者看来,这样两点或许最为关键———
其一,新医改必须是一个能够全面统筹和彻底打通医疗卫生、药品监管采购、药品企业管理在内的医药体制各环节的方案。显然,药品大降价所以最终难以为继,教训就在于:没有实现这样的统筹和打通,而仅仅只在表面药价上单兵突进。
其二,要实现上述目的,新医改还必须敢于并且能够破除横亘在百姓“看病难、吃药贵”面前的,由现行不合理医药体制衍生出的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比如医院“以药养医”的既得利益,药厂药品经销商的既得利益,乃至相关政府部门如卫生、药监等的既得利益。既往的太多经验表明,改革之所以难,并不难在其中的道理理论多么复杂费解,而难在利益集团的巨大既得利益的难以撼动。其他改革是这样,医疗改革当然也是如此。
那么,时下方案迭出、纷争不已的医改新方案,能否吸取上述教训并满足人们的期待呢?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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