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荣有在《“以人为本”的经济伦理价值》一文中指出,“以人为本”不仅在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而且在经济伦理学方面同样具有重要的价值。“以人为本”从四个方面展现其经济伦理价值。第一,从真理(即人是什么)和价值(即人为什么)两个层面,确立人的全面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第二,从生产正义、分配正义、交换正义和消费正义四个层面,确立经济正义是经济运行的价值导向;第三,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确立为人民服务是对经济行为道德评价的价值依据;第四,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本着坚持效率前提下给予公平以更多关注、坚持以公平促进效率进而达到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确立维护公平是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价值尺度。
(摘自《哲学研究》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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