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10日讯(记者纪燕玲)涉嫌收受5.4万余元贿赂,原文昌市林业局副局长兼文昌市林业公安分局局长符国悦被提起公诉。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龙华区法院9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符国悦今年55岁,原系文昌市林业局副局长兼文昌市林业公安分局局长。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初,郑某为了解决儿子的工作问题,通过他人约符国悦在文昌华星酒店吃饭,吃饭过程中郑某向符国悦提出把照顾其女儿到林业公安分局工作的指标转让给他的儿子。符国悦表示同意。2003年4月7日,文昌市林业局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接收郑某的儿子到林业公安分局工作的问题。在会上,符国悦先介绍郑某的儿子的基本情况并且说明照顾解决郑某的儿子的工作,就是照顾解决其女儿的工作,参加讨论的人员一致同意接收郑某的儿子。2003年11月27日,郑某的儿子上班后不久,郑某约符国悦到银川宾馆吃早餐过程中,送给符国悦4万元表示感谢,符国悦收下。破案后,符国悦已退还全部赃款。
检察院同时指控,2004年4月2日,文昌市大致坡一木材商委托其姐夫组织人员采伐经过审批的68株枯树和被台风折断、吹斜等影响交通的林木。民工在砍伐过程中,把未列入砍伐范围的树木也砍掉,多砍了12.4立方米树木。4月5日,符国悦发现予以制止,并于4月7日以文昌市林业公安分局局长的名义带队调查该案。在调查过程中,木材商通过他人联系符国悦疏通关系。4月上旬的一天晚上,该木材商在他人引见下,与符国悦见面,请符国悦对砍树一事帮忙。符国悦称事情不好处理,要请示局长。之后,符国悦称有事要走,木材商跟着符国悦走出包厢并递上两条芙蓉王香烟,又在楼梯口处从裤子口袋内拿出人民币6000元交给符国悦,符国悦接过钱便离开了。三四天后,木材商又约符国悦在银川宾馆二楼306包厢见面,再次提到从轻处理其涉嫌滥伐林木一事,又将人民币8500元送给符国悦,符收钱后点了午餐,并返还木材商50元作为路费。破案后,符国悦已退还全部赃款。
龙华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符国悦提起公诉。该案当庭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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