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行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将对货运机动车辆试行计重收费。为此,市物价局制定了《天津市联网高速公路试行计重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予以公布。
根据新方案,在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行驶的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交纳车辆通行费的所有载货类汽车,均适用计重收费的有关规定。
根据新方案,计重收费的计算办法是: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应为:车货总质量x吨公里费率x车辆行驶里程。超限收费额应为:超认定质量部分质量x对应超限收费标准的吨公里收费额之和x车辆行驶里程。超认定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应为: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加超限收费额。计费取整办法:收费金额保留至“元”,“元”以下“四舍五入”,尾数以“五元”和“十元”为单位取舍,实行“三七作五,二舍八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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