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11日讯
(记者任林林)涉嫌收受5.4万余元贿赂,原文昌市林业局副局长兼文昌市林业公安分局局长符国悦被提起公诉。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前天下午,龙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初,郑某为了解决儿子的工作问题,向符国悦提出把照顾符国悦女儿到林业公安分局工作的指标转让给他的儿子。符国悦表示同意。2003年11月27日,郑某的儿子上班后不久,郑某送给符国悦4万元表示感谢,符国悦收下。破案后,符国悦已退还全部赃款。
检察院同时指控,2004年4月2日,文昌市大致坡一木材商组织人员采伐经过审批的枯树和被台风折断、吹斜等影响交通的林木时,多砍了12.4立方米未经审批的树木。符国悦带队调查。该木材商将两条芙蓉王香烟以及人民币6000元交给符国悦。隔了几天,该木材商又将8500元送给符国悦。破案后,符国悦已退还全部赃款。
(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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