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5月11日电(记者张颖王玉珏)吉林省长春市在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廉租房制度,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市民,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根据日前公布的《长春市2007年民生行动计划》,长春市将建设2万平方米政府保障性商品住房,销售给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的无房户,优先解决家庭人均月收入280元以下的无房户。
长春市还将出资购买100套二手房,采取实物配租方式分配给低保家庭中的无房户,优先分配给低保家庭中军烈属、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继续实行对无房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租住公房和实物配租的低保家庭实行房屋租金核减政策。
同时,长春市将继续实施百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回迁工程,回迁房竣工面积达到124万平方米,20950户回迁户迁入新居,被拆迁居民按合同回迁率达到100%。此外,长春市还将免收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二手房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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