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秀丽
《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日前出台。这是哈尔滨市继中央、省出台有关文件后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政协工作的重要文件。有关文件起草者对《实施意见》进行了权威解读。
“三十一条”推进政治协商民主进程
关键词“三十一条”
据介绍,《实施意见》在出台前经过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的过程,充分集纳了各方面的有益意见,将政协工作实践中的创新成果和切实可行的做法、经验加以集成和提炼,形成了具体的31条意见、措施,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任务与需要相统一,汇聚成统一的意志和重要决策。《实施意见》准确、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它的颁布施行,对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三个率先”发展、推进哈尔滨“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建设都具有重大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政治协商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程序
关键词“三在先”“三在前”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就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原则,即“三在先”、“三在前”原则。重要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前、人大通过前、政府实施前,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要先协商后决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先协商后决策、地方性重大决策要先协商后通报。不能以通报代替协商。
关键词协商十大方面
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十大方面,即本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重大决策部署,政府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重要规划、行政区域调整及行政体制调整的方案,党委提出的有关重大人事安排,关系民生的教育、卫生等重要问题。
关键词反馈落实期限
《实施意见》明确,对政协报送的协商意见和建议,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并向政协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反馈落实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大决策的应在3个月内正式答复。党委、政府的督查部门要将政协的协商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列入督查事项定期检查,政协要加强对协商意见和建议的跟踪催办。
九大项内容纳入监督视线
关键词民主监督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九大项,即贯彻执行中央重大方针、政策情况和党委、政府的重要决议、决定落实情况,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政府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法纪、勤政廉洁的情况,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相关情况,政协建议案、《协商会议纪要》、《协商建议》及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等。
关键词知情环节 沟通环节
《实施意见》要求,党委和政府要不断完善民主监督的知情环节,每半年向政协通报一次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应及时通报;畅通民主监督的沟通环节,进一步完善对口联系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对口联系活动。
广泛调查研究进行参政议政
关键词调查研究
《实施意见》对深入开展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做出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人民政协通过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参政议政。各级党委每年要就中心工作和全局工作中的某些重大问题交由政协进行调查研究。各级政协组织也要拟定调查研究课题,征得党委支持,积极开展调研。
关键词政协“直通车”制度
政协“直通车”制度是政协委员直接向党政主要领导反映重要意见和建议的制度,即将反映政协委员建议的信息直接呈报全国政协、省政协,直接报送市级四大班子成员。同时拓宽渠道,在政协网站和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栏目,及时快捷地反映社情民意。
政协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
关键词尊重和保护政协委员民主权利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政协委员履行职责行为,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在时间、经费、工作条件上支持其参加政协工作,保障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到影响。有关机关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政协委员进行立案调查和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前,要向委员所在政协党组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要同时或事后及时通报。
关键词纳入党委工作全局
政协工作将纳入党委工作全局进行统筹安排,党委常委会议每年定期听取政协工作汇报,研究讨论政协工作,及时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协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列支,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关键词界别
《实施意见》要求党委要支持政协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出发,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合理调整、设置政协的界别,完善界别设立和撤销的程序。政协要完善开展联合调研、考察等发挥民主党派、有关团体界别作用的机制,引导和组织政协参加单位、政协委员根据界别的特点和要求开展活动,通过界别渠道发挥作用。
2006年2月,中央制定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名义专门对人民政协工作颁发的重要文件,在人民政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见。
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由30个界别组成,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香港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哈尔滨市现有6个民主党派,截至2006年底,党派成员总数为5547人,其中民革722人、民盟1164人、民建1119人、民进1120人、农工党410人、九三学社10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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