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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名流浪乞讨人员中,只有5人属于通过乞讨解决生存问题,其他大多是“职业乞讨”。日前,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完成的一项社会调查报告显示,广州流浪乞讨者超过95%属于“职业乞讨”。
“目前‘职业乞讨’大量出现、欺诈性行乞不断增多,首先要做的是规范行乞行为。”该调查报告执笔人、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汤秀娟说,“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发放‘行乞证’,以加强对职业乞讨群体的管理和规范。”
——摘自5月16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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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我在广州,现在看到那些乞丐基本不理睬了。只有真正见到有困难的才会给,可惜这样的情况在乞丐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我们出于警惕也很容易把所有的乞丐当成骗子,谁之过?
网友:英国、法国、荷兰等国家已在推行“行乞证”制度,以从制度上促使行乞行为文明化。我们也应该转换对“职业乞讨”的管理思维,不管他是否是“职业乞讨”,只要不触犯法律,他的乞讨行为都应当被允许,而政府要做的事情是规范他的行为。发放“行乞证”既可以维护行乞者的合法权益,也是规范管理其行为的有效途径。
网友:给行乞者发放“行乞证”,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难题,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乞讨者生计问题。很多行乞者不愿去救助站,一个重要原因是,救助站10天短暂的救助解决不了长期的生计问题,他们需要和城镇居民一样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发放“行乞证”不是实施救助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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