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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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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干部 |
“彭水诗案”翻版,山西又现“稷山文案”
三干部撰文责问县委书记被控诽谤
山西省稷山县3名科级干部将反映该县县委书记的相关材料整理成文后,邮寄给当地37个部门的负责人。当地公安机关查明写信人身份后,稷山县检察院以诽谤罪对写信人提起公诉。目前,“诽谤县委书记案”第一案已审结,其中两名写信人杨秦玉和南回荣已被判刑。5月15日,稷山县人民法院开审“诽谤县委书记案”第二案,被告人是薛志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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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中,“诽谤罪该由县委书记自诉还是应该由检察机关公诉”及“被告写匿名信是正当的举报还是诽谤”成为控辩双方辩论的焦点。
■新闻背景
彭水诗案
一封匿名信
2006年3月的一个周末,稷山县人大法工委主任杨秦玉和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南回荣到稷山县农机局局长薛志敬家里聊天时,提到了该县一个土地被卖事件,政府本来向社会承诺,要在这块地上建“稷山标志性建筑”,却突然卖给个人搞房地产开发。他们认为政府朝令夕改,是县委书记李润山失信于民。他们越聊越激动,最后决定把近几年稷山县的众多问题整理归纳成文。
在县委工作的南回荣喜欢舞文弄墨,担任了执笔人,薛志敬和杨秦玉在旁边补充修改。在随后十多天的时间里,他们3人收集证据,斟酌词句,几易其稿,完成了《众口责问李润山》一文。文中向县委书记李润山提出四问:首问书记李润山,朝令夕改为哪般?二问书记李润山,为啥引资遭祸端?三问书记好威风,总统套间办啥公?四问书记财力涨,为何工资老不动?文中每“问”之下,都有详尽的论证,文章最后署名是“稷山笨嘴笨舌人”。
出于安全考虑,南回荣到几十公里外的侯马市的一个打字复印店将该材料打印,并复印了40份,交给杨秦玉,杨在家写好信封上的邮寄地址,又到侯马市去邮寄。这篇文章分别邮寄给运城市委书记、市长,稷山县四大班子及各局办部分领导,共计3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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