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上海非公企业必须向企业职工“六公开”
作者:潘高峰 朱佳
【新民网·晚报晨讯】 (记者 潘高峰 通讯员 朱佳)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海分会场会议上获悉,今后本市所有非公企业都将实行“六公开”制度,与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种信息必须全面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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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出席了昨天的电视电话会议,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常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德咏出席上海分会场会议并讲话,市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豪主持分会场会议。
会议透露,“六公开”的内容包括“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企业执行国家和政府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履行情况”,“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情况”,“企业辞退、处分职工的情况和依据”等六个方面。沈德咏要求今年年内全市实行“六公开”的非公企业达到已建工会企业数的60%以上,并争取用3年时间,在非公企业中普遍实行“六公开”制度。
会上表彰了全国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上海普陀、静安、徐汇、杨浦等区,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等14家基层企事业单位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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