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工萱 记者 许琴)记者从市政府昨天召开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表彰暨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大会上获悉,我市八成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状况表示满意。我市99家企业获得“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荣誉称号。
我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建设“和谐南京”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省委、省总工会领导肯定。据市总工会调查,目前,我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65%;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90.3%;建立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的企业达88%,一些非公企业还建立了劳资协商大会、民主议事制度、劳资双方协商对话制度等民主管理补充形式。市总的抽样调查显示,全市八成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状况表示满意。
今年,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小组确立了新的目标,百人以上生产正常的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50人至100人生产正常的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达85%;其他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达75%。
陈家宝说,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是促进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是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他指出,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力争在今后两年内,动员全市大多数企业参与到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创建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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