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19日讯
新闻回放海口苗女士反映自己明明把车停在“停车位”上,却被罚款,不知道是为什么。城管部门告诉她那是商家自己画定的,占人行道停车违规,应当受罚。(见5月18日A5版)
违章停车为何总罚100元?
记者昨专访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
违章停车的处罚依据是什么?在大街上停车到底该注意什么?明明这地方不能停车,为何城管部门不标禁停指示牌……对这些市民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占道管理科科长张永宁。
从今日开始,本报开通66700110热线,受理市民对停车收费等问题的反映与投诉,本报将把投诉反馈给城管部门。张永宁同时表示,希望大家能够支持与理解城管部门的工作,对于停车问题,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或意见都可以向城管部门反映。
城管人员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按规办事,不会乱收费
记:有人说城管部门对违章停车处罚乱来,漫天要价,是不是这么回事?
张:应该说,城管执法人员对违章停车的处罚都是按规办事,不会乱收费。也就是说,城管执法人员都是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记:违章停车的处罚依据是什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但目前违章停车车主每次总被罚100元,怎么不是规定所说的最低可罚20元?
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法标准。”《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对违章停车的罚款额度为100元。
根据该规定制定的标准,在《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规定:“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规定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
人行道为何不设禁停标志?
人行道在城市中的功能就是供人行走,这是基本常识
记:明明有些道路的人行道上不准停放机动车辆,但为何城管部门不在这些路段设放禁停标志?
张:人行道在城市中的功能就是供人行走,原则上不允许在人行道上停车。
这是司机朋友应该知道的基本常识,因此城管部门不需再设置禁停标志。从客观上来讲,目前海口道路的人行道上的路段指示牌、消防栓、电话亭等已经影响行人通行和市容市貌,如果再设置禁停标志,那么海口市的人行道将变成“钢管森林”,市容只能变得更差。
哪些人行道可以停车?
见到蓝底白字“P”字停车标志牌,可停在停车位内
记:人行道上哪里能停车,哪里不能?市民如何识别?
张:司机朋友们看到人行道上有城管部门设置的蓝底白字“P”字停车标志牌,则可以将车停放在停车位线内,没有标志牌的则不能停车。
人行道上和咪表位的处罚标准相同吗?
临时占道泊车位?穴俗称咪表?雪上的管理人员无执法权
记:司机在人行道上停车被罚过,在咪表车位停车未交费同样也受罚,但两个罚单不一样,执法人员的着装也不一样。他们有什么区别,处罚标准一样吗?
张:在人行道上管理停车的是城管局下属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他们具有行政执法权,他们的着装是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统一制服,臂章上有“行政执法”4个字。根据《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对违章停车的罚款额度为100元。
在临时占道泊车位?穴俗称咪表?雪上管理停车的是泊车管理公司的泊车管理人员,他们没有执法权,只有泊车管理权。他们的着装是该公司的制服,他们的头盔和臂章上有“泊车管理”4个字。他们出具的不是处罚单,而是补交停车费通知单。
记:在路段泊车位停车时因为无卡不能缴费时,往往车主办事完后回来已被贴单,在这种情况下处罚标准应该是多少?
张:应该说是车主对这个问题有点误解,这不是处罚,而是补交停车费。因停车时间无法确定,按规定需补交3小时停车费。随路段不同,需补交人民币12-15元不等。
泊车位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类道路:如解放西路:每车位2.50元/30分钟;二类道路如国贸大道:2.00元/30分钟;三类道路如金龙路:1.00元/60分钟。
记:如果在泊车位上停车,市民如何用手机缴费?
张:首先需买卡并用手机拨打免费充值电话9679990006,按语音提示注册建立账号。停车后:拨96799和所占用的车位号,计费开始;离开:拨9679999,计费结束。
记:现在泊车位的收费标准是多少?芽
张: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一类道路(如解放西路):每车位2.50元/30分钟;二类道路(如国贸大道):2.00元/30分钟;三类道路(如金龙路):1.00元/60分钟。
(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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