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20日讯
(记者光明)省建设厅日前决定开展物业管理优质服务年活动。重点治理物业管理不合法收费现象,公共水电分摊数额实行逐月公示制度,物业管理企业的用水用电应安装独立仪表计费,禁止将企业用水用电摊入公共水电费用。
省建设厅同时要求,各物业管理企业应于6月31日前向业主发放、收集物业管理优质服务活动征询业主意见表,征询业主对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改造意见、资金来源怎样解决等意见和建议。9月中旬起向业主发放业主对物业管理优质服务活动评议表,业主意见将是对物管企业整改的重要依据。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资质等级条件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资质降级直至注销资质处分。
(来源: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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