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新生活
胡锦涛总书记为重庆提出“314”重要讲话中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只有解决好民生问题,广大群众才能安居乐业,整个社会才能和谐稳定。要把更多的精力用到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上,把更多的财力投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使广大群众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有必要回眸,过去5年,群众的生产生活有什么变化?老百姓在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得到了多少实惠?
1:工作带来新生活
昔日“零就业”家庭
如今月存款近千元
“以前,我家是‘零就业’家庭,现在家里每个月可以存下近一千块钱。
”九龙坡区石坪桥后街社区建筑二村30栋5-2号居民周存英、文懋强夫妇喜笑颜开,在靠领低保生活5年后,2006年7月,周存英夫妇作为零就业家庭成员重新找到了工作,在签订合同申报批准之月他们领到了每人400元的一次性再就业补贴。在履行合同满一年之月,他们还将领到另外的800元。
“零就业家庭”再就业有补贴
从2006年6月开始,在九龙坡区重点促进城市低保人员再就业的工作中,相关部门对实现再就业的“零就业家庭”实行一次性再就业补贴,“零就业家庭”成员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将获一次性补贴800元。已经50岁的文懋强原是重庆市电冰箱厂职工,妻子周存英原是重庆冶金材料厂职工,后夫妻俩在2001年双双失业。由于年龄偏大,无一技之长,夫妻俩找工作困难,同时家里还有一女儿正读大学,2001年11月他们向社区提出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从2002年开始全家依靠低保生活。而女儿每年需要交的数千元的学费,基本上是靠向朋友借和父母赞助。“家里只有依靠每个月不到500元的低保,除了生活还要给孩子读书的钱,又找不到工作,唯一的办法就是到处借贷。”文懋强说道。
社区助“零就业家庭”再就业
2006年2月,文懋强接到了社区的通知,鼓励他参加就业培训。“起初我是不愿意去的,想到自己年龄这么大了,去参加什么培训,有用吗?当时想了一下是免费的,就抱着去看看的心态去参加的。”文懋强说。但在听完第一天的培训后,文懋强有了很多意外的收获,就业的观念发生了改变,遂决定坚持完整个培训。经过半个月的物业管理培训后,文懋强被社区推荐到了杨家坪某物业公司从事值班工作,除了单位为他缴纳的三金外,每月他还能拿到工资750元。而一起经过培训的妻子也在毛线沟附近的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
昔日“零就业”今欲当老板
“现在我们俩每月挣的钱已经足够家里的支出了,孩子已经工作了,除掉家里的其他费用,还能剩下近一千块钱,我们存起来了准备还以前到处借贷的钱。”文懋强说道。在问及将来打算时,他则表示,他了解到现在还有一种零就业家庭自己创业的一个借贷政策,能从相关部门得到1—2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他准备在家里的钱积攒到还完以前借贷的钱后就不再上班,只是妻子一个人工作,他则打算去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做点小生意。
重青报记者 刘毅
2 :公共医疗进社区
社区医疗 每人每年补贴15元
“太便宜了!”22岁的小王第一次到社区医院看病,不仅全过程只用了20分钟,而且“准备了500块钱,结果只花了24元。”
4月份,在校大学生小王感冒引发支气管炎,一直咳嗽。“病不重,可不治又难痊愈,要不就到社区医院看看?”小王的妈妈给了他500元。抱着试一试的心情,小王来到了学校附近的一家社区医院,医生给小王开出了罗红霉素等治疗的药物,前后一共花了24元,病完全好了。不少人体验了社区医院之后,从不起眼的社区医院得到了看病便利的实惠。
小区达5000人要设卫生站
今年4月,市政府通过的《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提出,每个街道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居委会可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在社区看病医保报销将更高。
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建立,原则上按3万~10万居民或街道办所辖范围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城市新建和改建住户人口数在0.5万~1万的居民小区中,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每人每年15元补贴给社区卫生机构
今年起,我市将按社区服务人口不低于15元/人·年的标准(中央补助4元、市财政补助3元、区县财政补助8元)对社区公共卫生进行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助。
还将推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将慢病管理、老年人和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纳入服务包内容,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
社区医院纳入医保
目前,只有部分社区医院纳入了医保定点机构。《意见》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范围。
将适当拉开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医院和大中型医院的支付比例档次。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后,去社区医院看病,医保报销比例比大医院高,也就是说,去社区医院看病,自己负担的医疗费比其它医院要少些。
重青报记者 邓希
3:民工子女有书读
民工子女 5.6万人在城镇读书
昨日,10岁的黔江小姑娘小兰刚在家吃过晚饭,这间在南岸的出租屋就迎来了一位亲切的客人,小兰的老师来家访。这是小兰就读的南岸区窍角沱小学又一次开展的“全员家访”活动,这些老师每轮的家访总能听到各种不同的重庆区县方言,因为,他们学校有一部分学生是农村进城打工人员子女。昨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目前,重庆市已有133所城镇学校接纳了5.6万名民工子女入学。
农民工子女在城镇就读
早在2004年,南岸窍角沱小学就迎来了62名民工子女,其中有些农村来的小朋友还是第一次进城。为此,学校特意宣布,给每位新入学和转学来的同学发一件新校服,并要求同学们互助互爱。
为了给这些民工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提供优质的教育,帮民工们解决好后顾之忧,重庆市区采取了多项措施,确保他们在即将到来的新学期,可以如期上学。望着孩子高兴的样子,这些来自农村的小朋友的家长们说:“看到孩子和小朋友玩得那么开心,能适应环境,我们放心了。”
同时,重庆北碚、江北、九龙坡、渝中、巴南、大渡口、高新、渝北等区教委在媒体上公示了新学期免收民工子女借读费的学校。重庆市教委还要求学校在教育教学中对民工子女与区内学生一视同仁,不单独编班,保障他们参加学习、考核、评优评奖、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的一切权利,甚至在一些杂费减免上给予适当的倾斜。
农民工子女城里读书享受“两免一补”
市教委主任彭智勇表示,现在实施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当中的一系列政策,应让更多的农民工子女享受。
2005年,重庆市教委出台政策,让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享受到国家“两免一补”待遇。按照规定,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就读城区学校的,凡符合当地区县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经相关部门证明应按当地同类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2005年出台的《重庆市进城务工农民权益保护和服务管理办法》中,对农民工子女入学也有专门规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学校接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就学,指定的学校对辖区范围内的农民工子女就学不得收取借读费、赞助费,不得违反国家和本市规定收取其他费用。
重青报记者 熊黎 实习生 陈丽
4:房屋越住越宽敞
直辖十年 人均住房达26平米
直辖十年,重庆的住房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十年间,商品住房累计销售面积9010万平方米,80余万户居民搬进了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现代新居。从直辖初重庆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增长到现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6平方米,重庆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经历了飞速的发展,市民实在地分享到了重庆直辖十年发展的成果。
商品房销售面积增8倍
房屋新开工面积,由直辖初的470.34万平方米增长到去年的2709.28万平方米,增长4.84倍;商品房销售面积,由直辖初的260.78万平方米增长到去年的2228.46万平方米,增长8.55倍,年均增速为29.64%。
在物业管理上,由直辖初的管理面积不足2000万平方米增长到去年的1.98亿平方米,增长近10倍,使市民的居住生活质量得到较大提高。
2.65万户搬进廉租房
直辖以来,政府和社会各方十分关心重视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等工作。廉租住房成为政府对低收入家庭住房救助的一项重要政策,被市委、市政府列为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积极构建了和谐社会。重庆市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6平方米的“双困家庭”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自2002年重庆市启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至去年底,全市累计保障2.65万户,其中主城区2.35万户。
中低价位房占70%以上
为保障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重庆市还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切实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
市规划、国土房管、建设等部门还编制了住房建设规划,确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比重占城市新增住房总量的70%以上。去年,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中居住用地占90%,居住用地中普通商品房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占居住用地的88%。
见习记者 蒋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