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21日讯(记者廖庆玉)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于近期以问卷调查和开辟网上评估专栏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为修改完善实施十年的《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的提供依据。
《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是1996年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是我省以立法促进公路规费的征收与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次立法跟踪评估是一次“立法回头看”活动。其目的就是通过立法跟踪评估,促进该法规的修改和完善,不断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决定,以问卷调查和开辟网上评估专栏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和评估专栏已在“海南在线”网和“海南人大”网上公布,社会各界人士可登录网站参与问卷调查,或就该法规实施情况及效果发帖提出评估意见或修改建议,也可以将评估意见和修改建议于2007年6月20日前以信函形式寄送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570203。电子邮箱:jjfgc@hainanpc.net。联系电话:65380851,65378026,65343225,65342661。传真:65228592,65343225,65342661。
《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燃油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全文,可通过“海南人大”网站法规库查阅,海南人大的网址是https://www.hainanpc.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