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次打破开办公司注册资本金首付3万元的门槛,鼓励民间投资
本报讯(记者石莉芳)开办公司时实收资本可“零首付”!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工商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首次规定,注册资本500万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实收资本金,这突破了原来最低3万元开公司的限制。
省工商局个体处曾处长介绍,在企业注册登记中,细则首次解决了民营企业的零首付注册问题,注册资本500万以下的公司均可零首付首收资本。在公司递交设立申请时,只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可不提交验资证明,即企业在开业3个月内,注册资本金可不付一分钱。在零首付3个月后,企业应实现实收资本到位20%,提交验资报告换发营业执照。对3月后未付20%资本的,工商将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清理出局。之前,开办公司注册资本金最少应首付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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