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照还要学自救互救
昨天三部门出台意见:已取得驾驶证的市民要随年审补训
早报讯 考驾照时要考自救互救的知识,已取得驾驶证的市民要随年审补训。昨天,市红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出台了《关于在公安民警、机动车驾驶人、客运乘务人员中广泛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我市将在民警、机动车驾驶人、客运乘务人员中开展救护培训,减少各种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所造成的损失。
救护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救护新概念、心肺复苏、创伤救护、常见急症、紧急避险以及针对公安和道路交通行业特点的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形式为理论知识授课与救护技能实际操作相结合。公安、交通部门将把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纳入驾驶人培训和考试体系之中,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岗前培训的必备内容。新驾驶人的救护培训随驾驶技术培训和考核同步完成,年培训率达到100%;对已取得驾驶证的驾驶人随年审逐年进行补训,其中出租车、公交车、客运驾驶人的救护培训比例在今年达到50%,2008年达到70%,至2010年前达到100%。
此外,今年全市交警和110民警救护培训比例要达50%,今年客运乘务人员的救护培训比例也要达到50%。救护培训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成本性费用每人20元,培训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记者 聂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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