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之邵建专栏
都是5月18日。
当天中午,兰州市西固区城管执法局某中队执法人员将一名妇女推倒在地,导致其小便当场失禁,执法车则扬长而去。事由是城管没收了这名妇女的椅子,而她正在菜市场门口卖粽子。
两个场景,行凶者都是城管,受害者都是女性。一方拥有的是权力,所以有恃无恐;一方只有卑微的权利,忍受痛苦,还要忍受屈辱。就城管和被城管而言,权力和权利的关系,就是这样一个关系图。到今天为止,城管人员和市民的冲突,已经成为城市管理中的痼疾。甚至去年在北京,还酿出流血杀人的“崔英杰案”。那样的案子是第一个,但并非最后一个。类似以上情况的不断出现,难保没有第二个“崔英杰”。
城管问题首先在于城管人员的野蛮行政。城管是政府的派出,进行市场和城建方面的管理,有着相应的权力背景。而权力本身就是针对权利的,前者是强势,后者是弱势。弱肉强食,不仅是人的本性(之一),也是权力的天性。所以,权力一旦不加约束,便可以在执法的名义下,放纵人的本性,做出比违章之类更违法的事。上面那位老太太就是一例。面对违章,两个城管轮番,一推、一踩、一踢,全不顾脚下的对象既是老者,又是女性。如此手脚,不仅残忍,且违人伦。可是,它却顶戴着执法的名头。
这里有必要分析一下城管人员的构成。近日《扬子晚报》有江苏省丹阳市招募城管人员的。所招的是临时工,主要面向下岗人员、困难群体、退伍军人和一些当过保安的人,文凭初中即可。可以说,这些人本来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穿上制服是城管,脱下制服,很可能就是被城管管辖的人。然而,当作为弱势的他们一旦有机会成为城管,心理马上转变。人靠衣服马靠鞍,那制服、大盖帽和白手套迅速给了他们权力感,而且极易膨胀。实际上,他们把每一次执法都当成“作威”的机会。惟其他们身份是临时的,更易形成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潜意识。所以面对自己的同类时,他们非但不会物伤其类,而且很能下得了手。这里并非贬低城管的素质,而是在剖析人的权力意志和人的本性的某些方面,以便形成我们对权力和人性的双重警惕。
当然,城管问题也有政府的问题在内,城管形象不佳政府亦有责任。至少管束不严,便是失责。是否给予城管权力过大,也在我们问疑当中。像上述发生在兰州和南京的那两幕,如果相关部门不对肇事人做出公正处分,我们有理由认为这就是客观上的纵容。事实上,为了创建所谓的卫生城市或文明城市以及迎接其他各种检查——这其实是考察各地政府官员的“政绩”,城管人员往往突击,由于是硬任务,更易出现暴力行政的可能。对此,政府官员有时睁眼闭眼,因为这里本来就有他自己的利益诉求。所以,问题出在城管,根子却在政府。如果说市民是城市的主体,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城管不是政府的打手。
至于城管人员本身,我要说的是,多做换位思考,多想想自己脱下制服的时候。崔英杰事件其实是给城管行为敲了一次警钟。这个年轻人以暴易暴,不幸刺杀了城管人员,后者虽为殉职,但毕竟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谁都不愿意看到这双输的局面,但,避免悲剧发生的主动权首先是在城管那一边。何况在城管应有的责任中,其实包含了它为市民服务的一面,因此,权力更应该首先往这个方向使用。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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