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单春英已经死亡一个小时,但医院的临时医嘱记录单上还打出了给病人的用药,这让她的丈夫崔存运很纳闷。昨天,崔存运找到记者,表示从这个时间误差开始,发现医院对妻子的治疗存在过错,要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对此,北京肿瘤医院表示,遇到紧急情况,医生先要全力抢救病人再补医嘱,医院方面并无过错。
事发经过:旧病复发抢救无效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崔存运家,妻子的遗像摆放在客厅的显著位置。崔存运告诉记者,妻子今年50岁,21年前曾经患有鼻咽癌,当时经过化疗后康复,但2006年突然复发了。
“那段时间我妻子晚上感觉头晕、喉咙肿痛,里面带血,后来到北京肿瘤医院诊断是鼻咽癌复发了。”崔存运表示,自己找了几家医院后决定在北京肿瘤医院住院治疗,等待了一段时间,2006年9月12日住进医院。
崔存运的儿子崔新健告诉记者,妈妈刚住进医院的时候状态还可以,“她可以自己走路,也能吃一些流食,生活上还可以自理。”崔新健称,为了母亲的治疗,他把工作都辞了,白天去医院陪母亲,晚上才回家。他表示,主治医生肖大夫向他建议用一种P53腺病毒注射液,又叫做“今又生”的药,“肖大夫说这种药效果好,但不能医保只能自费,一支是3000多块,还说隔壁床的病人用了效果也不错,我们一想是医生建议的,多贵也要用,于是就同意了。”崔新健说,9月20日上午注射了“今又生”,下午母亲就出现了不良反应,喉咙肿大,无法下咽食物了。他表示,母亲的状况此后一直不好,9月29日,肖大夫建议他们做气管切开术,说肿瘤医院做不了要到首钢医院。他就没有同意转院的要求,因为担心再难以住进来。
10月6日晚上8点,单春英开始呼吸急促,崔新健表示,当时值班的只有一个进修的雷大夫和一个护士,雷大夫抢救了一会儿无效,然后在死亡记录上写明21点15分死亡。“母亲走得太快了,我一直觉得那个药让她反应不良。”崔新健抱着母亲的遗像说(见图1)。
家属质疑:死后一小时还在开药? 崔存运自称,自己还懂一些医学知识,妻子去世以后他仔细研究了妻子的病历等,发现了一个问题。“根据死亡证明,我妻子是10月6日21点15分去世的,但临时医嘱记录单上却显示,22点22分、23分还在开药(见图2),包括几种注射液,人都已经死亡了,医嘱怎么还在开药,不是应该先下医嘱,医生再执行的吗?”崔存运称,从这个时候,他开始觉得医院的治疗存在问题。
崔存运和崔新健找到“今又生”的说明书,上面注明在患者身体没有发热的情况下用药,并且是瘤内注射用药。对照医院的临时医嘱记录单,他们又发现了问题。崔存运指着记录单告诉记者:“记录单上写着用药有两次,一是局部注射,二是瘤内注射,注射方法错误了,同时,当时妻子的体温是37摄氏度,体温比较高,应当是不适合注射这种药的。”
同时,崔存运和崔新健还认为,在临时医嘱上签字的几个大夫名字他们平时都没有见过,患者死亡一小时后还在签字用药的“余荣”名字他们也不认识,这让他们也感到不解。随后,崔家父子提请了医疗鉴定,并把医院告上了法庭。
医院回应:先抢救再补医嘱很常见 记者随后来到北京肿瘤医院,当时的主治医生肖大夫表示,10月6日当天有进修的雷大夫以及医院的苏大夫值班,病人抢救的时候医生应该先全力抢救,再补充医嘱。“先抢救再补医嘱,这很常见,当然应该先救人了。”肖大夫称,后来补充医嘱时,由于雷大夫是进修医生,没有医院的胸牌号码,无法输入电脑,就用其师傅余荣的名字输入。
肖大夫认为,单春英住院的时候病情就很严重,由于崔存运表示21年前也是在这个医院治病的才收下,当时就跟家属交流过其病很难治愈等问题,家属都表示只要全力医治就可以。至于崔家父子质疑的用药,肖大夫表示,病人37摄氏度体温完全正常,可以注射,医嘱单上的局部、瘤内注射就是从鼻咽部注射到瘤内,医嘱上写明局部注射,打的时候是要注射到瘤内的,这是一回事情。
医院认为,自己对崔家已经尽到了救治和抢救的义务,目前他们也正等待医疗鉴定的结果,积极准备应诉。
晨报记者 周萍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