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银行前高管曾向原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行贿,为其企业牟利原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案背后隐藏的一宗跨国商业贿赂大案,日前浮出水面。
行贿女子效力巴黎银行
法院的判决书载明,1999年至2001年间,徐放鸣利用其先后担任财政部国债金融司副司长、金融司司长,主管金融工作的职务便利,三次接受一个名叫“刘敏”的女子给予的贿赂款,总计美元12.8万元,为其所在企业谋取了利益。
刘敏何许人也?为何司法机关对刘所服务的企业语焉不详?记者就此深入跟踪调查,终获知刘敏系法籍华裔女子,年近40岁,其涉案时效力于法国巴黎银行。
据记者了解,2001年的欧元债券发行,财政部最终拟定由法国巴黎银行、德国德意志银行及英国巴克莱银行包销。徐放鸣与刘敏的非法交易,正发生在2001年发行欧元债券运作期间。徐放鸣案的检方卷宗显示,1999年至2001年间,身为法国巴黎银行中国定息收益部销售主管的刘敏,负责联络中国财政部外债发行项目。由于各家银行竞争很激烈,迫于业绩压力的刘敏决定买通徐放鸣。检方查证,刘敏在提供贿赂之后,要求徐放鸣在财政部确定外债发行主承销商的过程中,“不要对法国巴黎银行持反对意见”。
按工作流程,外债发行工作由财政部金融司以签报的形式自下而上向财政部分管副部长申请,并报国务院批准,时任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的徐放鸣作为直接经办人,拥有相当大的上下其手的空间。
引见人一案仍在审理
据知情人士介绍,刘敏与徐放鸣相识,是通过徐案的另一行贿人韩冰引见的。韩冰早年曾任外经贸部下属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金融处副处长,与徐放鸣相识于1988年。在刘敏行贿徐放鸣案中,韩冰始终是以中间人身份出现。而韩冰案目前仍在审理中,尚未宣判。
颇引人注目的是,徐放鸣于2005年6月30日案发被捕,至2006年初即已由检方提起公诉。但在此后的2006年5月24日,法国巴黎银行高调宣布:刘敏被委任为该行中国资本市场负责人,以拓展法国巴黎银行在中国资本市场的份额。
不过,时至2006年9月中旬,即徐放鸣案一审宣判时,刘敏已离开法国巴黎银行。记者通过众多渠道获知,刘敏离任后亦未因徐放鸣案受到任何追究。
针对记者关于刘敏案的采访,法国巴黎银行东北亚洲区企业传讯部经理陈素馨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称:“刘敏女士目前已不再是我行职员,我们不便就此做出评论。”
(据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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