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苏云 许应录 宋志明)岚皋积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全力下好债务消化“四招棋”,通过债务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分期
消化等措施,消化政府性债务5020万元,极大的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
展。
一是锁定债务基数。为挤干债务“水分”,对已形成的政府性债
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建立政府“债务台账”,实行逐项逐笔登记,
并按照所受益性质对债务进行分解。对公益事业发展形成的债务,由
政府承担,实行逐年偿还;对农民直接受益的生产性投资形成的债务,
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行分摊;对末经集体研究,擅自作主、
属个人违反制度而造成的债务,概由责任人承担。
二是夯实消债责任。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消债”责任
状,制定消化债务责任目标,将其纳入乡镇、部门年度工作考评范围。
因不积极消化债务,完不成消债任务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年度“先
进集体”,并把消化债务的成效作为单位领导提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实行消债工作“一票否决制”。
三是“四大”举措消债。盘活存量资产还债。对闲置房屋、国有
土地,以拍卖、出租、承包、出让的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变现还债。
清收欠款还债。对单位职工、集体欠款,本着“谁经手、谁担保、谁
负责”的原则,依法追收偿债。节约开支减债。严格部门综合预算,
强化机关单位办公费和招待费管理,杜绝不合理开支,节约资金偿债。
实施奖励促使还债。出台《岚皋县化解债务奖励办法》,县财政按偿
还债务的20%比例配套补助,对提前偿清全部债务的乡镇、部门,奖
励3-10万元,其中60%用于弥补财力不足,40%用于奖励有功人员。
四是严控产生新债。建立健全“举债有度、偿还有方、管理有序、
监控有力”的政府债务管理新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
管理实施意见》,紧紧围绕不敢、不能、不准“三不”举债制度,实
行谁举债,谁负责,谁偿还,政府不再承担任何新生或转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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