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显示,仅仅在北京市,就有50多栋烂尾楼,其中大多数
都是已经出售的期房。即使按照每栋烂尾楼100个业主计算,那么至
少有五六千个家庭买了期房却迟迟住不进去。据此,央视《经济半小
时》指出:“地产开发商将商品房预售制度变成圈钱工具”。
早在两年前,社会各界就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存废有过激烈讨论,
甚至于中国人民银行在2005年发布的《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
也公开建议“取消现行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人
们有理由相信,当央视把商品房预售制度定性为房地产商圈钱工具时,
公众将更加对商品预售制度产生困惑和质疑。
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在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公布后正式
确立的。虽然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已实施了13年,但制度本身却存
在着天然缺陷。譬如,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将融资和销售融为一体,
开发商就利用这一制度缺陷,把风险完全转嫁给了消费者和银行,成
为这一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加上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相关文件
贯彻力度不够,所以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普通民众,都对这项公共
政策产生了极度的不信任。
从现实来讲,商品房预售制度确实给政府提出了一个棘手的难题
——取消、还是鼓励?事实上,无论从房地产市场、还是购房者,都
比较认同商品房预售是个好政策。因为,从房地产市场角度来说,由
于这项制度“门槛”低,有利于形成竞争态势;再从购房者视角来讲,
商品房预售一般要比现房价格低廉得多。因此笔者以为,政府应支持
商品房预售,不妨给它以彻底的制度变革“手术”。
要想使商品房预售制度不变质、不变味,目前至少要解决三方面
的问题。首先,政府对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进行改造。由于此项制
度已实施了十多年,一些过时的规定很有必要修改和完善。比如,控
制预售许可证的发放,严把销售关、准入关。此外,还要解决商品预
售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以通过备案登记、履约、交房的质量以及规
划变更等,通过媒体和网络及时让购房者知晓。
其次,要加强监管力度。无论是政府职能部门,还是银行和公众
都应负起监督职责,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管链条和制衡机制,来保
障商品预售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最后,要借鉴国外经验。商品房预售是当前世界较流行的建房模
式,美国当前房屋的预售量已占新建房屋销售的80%以上,新加坡、
中国香港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新建房屋的预售率更在90%左右。但各
国的预售管理都有着成熟的模式,政府一般都规定预售条件,实施预
售许可,对预售活动的监管也较严格。因此我们不妨借鉴国外经验,
以更有利于促进国内房地产市场步入良性轨道。
(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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