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总数逐年上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数比例在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总人数中所占的比例在增大;在未成年人犯罪中,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三类犯罪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90%以上。
除上述未成年人犯罪三大趋势外,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认为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组织化、成人化、暴力化倾向日趋明显,有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一个突出问题。
据统计显示: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69780人;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92574人。
2006年与2003年相比,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数增长了32.66%。分析表明: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增长幅度远远大于同期成年人犯罪的增长幅度。
这位负责人说,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年初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等文件,修订了《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这些文件对在检察工作中如何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做出了明确规定。(记者杜萌)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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