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要实施。孩子们都有哪些新权利?昨日,相关专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解读。
未成年学生不得违法开除
学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教师随意辱骂学生将违法
“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6月1日起,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
老师脱口而出的辱骂词句,是许多被辱骂孩子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针对这一现象,新法明确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饮酒
如果校园内见到老师抽烟的话,从6月1日起,学生可以理直气壮地制止。新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对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如果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
为了防止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新法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依法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新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对流浪儿童,监护单位应承担临时监护职责。
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
新法指出,任何人不得不经未成年人同意,察看他们的日记、信件等。针对当前一些父母抛弃、虐待孩子以及其他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行为,新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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