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靳曼)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通报了我省土地征收管理和失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情况的调查报告。调查发现,同一地块或相邻地块因建设项目不同,补偿标准也大不相同,形成了“同地不同价”的现象。
在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的调查中,以公路建设为例,关中环线征地补偿约为每亩5000元,银(川)武(汉)高速路征地补偿为每亩12000元。调查组认为,我省征地补偿标准差异较大,与国务院有关文件提出的“同地同价”的要求有明显差距。除了征地补偿标准差异大外,征地补偿还存在法定标准偏低,现行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征地制度不够合理的问题。
调查还显示,违法违规用地的问题也比较严重,一些地方以租代征、未批先占,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等侵占农民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
对此,省国土资源厅提出了积极的应对政策,全面推行征地公告制度、农民集体组织内部协商制度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听证制度,同时,发布规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征地信息,把农民群众的意见作为受理建设用地报件的必备前置条件,凡因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一律不予受理征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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