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旧城改造是当前城市建设的敏感问题。在北京,迄今最大的危旧房改造项目酒仙桥危改工程,将于近日进行全民投票,以此决定危改拆迁是否继续进行。这次备受关注的危改投票,按一户一票原则进行,公证机关将首次对危改工程进行监督。
早些年,多见野蛮拆迁的血泪故事,近来则多有钉子户坚忍不拔,拆迁这一城市建设方式,似乎也在缓慢演变。此次主办方提出“和谐危改,同步搬迁”,全民投票正是为了避免钉子户的出现对其他居民不公。依据投票结果推动拆迁,一个拆迁的民主时代似乎一夜到来。
然而,全民投票不能解决久无进展的改造拆迁问题。首先,私人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这不因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机制而遭到否决;其次,拆迁协商的前提条件,是要有明确的私人产权。在此之上的产权自决,并不依从公共选择的民主机制。最后,拆迁改造顺利与否,不取决于公意聚集和明确表达,而取决于产权之间的对等协商是否成功。
因此,北京酒仙桥工程的全民投票,虽然罕见地尊重了拆迁业主的意愿,却不能确立为当前困局的一种解决方案,更不能成为分化民众、以民制民的策略,而只能因应复杂的利益格局,为久推不动的危旧房改造进行一次民意摸底。
城市旧城改造的利益模式,同样在北京酒仙桥项目中重复。一方面,城市中的危旧房屋,随时会引发公共安全事故,政府为此要承担责任。但更重要的是,政府想通过旧城改造,调整用地功能,疏散中心城区人口,落实规划布局,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业主希望藉由改造工程,改善危险破旧的居住环境,获取最大的收益补偿。而天然逐利的房地产商,意欲在旧城改造的每个环节寻求最大化的利益。尽量减少拆迁补偿,压缩拆迁成本,成为其获利的基本模式。
这三方的利益平衡,显然需要极其复杂的机制方能实现。过去的血泪拆迁,就是强势商人与强势政府各为其利,无情地侵夺民利,造成悲剧。北京酒仙桥工程,已经现出三方平等博弈的基本格局,但后续如何发展,仍然没有可靠的法律机制来确保,只能猜测。
北京酒仙桥工程的困境,还来自复杂的历史纠缠,尤其是混乱的产权状况。目前,这一地区属于应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的房屋达70%以上。在需要拆迁的5473户当中,绝大多数都是原来的国企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而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仅有707户。
那些世代居住了几十年却没有房屋产权的国企住户,事实上成了历次住房改革的利益受损者。他们的福利,在“低工资、低消费、高积累”的计划经济时代为国家所抽取,却未能在其后的体制改革中追认和体现。具体到酒仙桥危旧改造工程,即需要政府以解决历史欠账的诚意和耐心,首先以法律形式确认这些住户历史形成的房屋所有权。然后,才能在产权明确的前提下,依照相关法律,推动工程继续进行。否则,他们的权益只会在改造中进一步流失殆尽。
此次北京酒仙桥工程的全民投票,可以看出强势的基层政府与地产商,已经开始自我节制、自我约束。在拆迁中公然使用强力,需要付出越来越高的道德成本与舆论风险,这些已经成为基层政府和地产商的意识。但地方政府和地产商也很可能存有幻想,即放弃自身公然的强制,转而利用以民众内部的利益分化,以多数人的利益强制少数人的利益,从而顺利完成拆迁改造。在有着所谓民主集中习惯的社会心理中,多数从来被重视,少数向来被忽视,这一招的群众基础不可小觑。
然而,更理想的状况,则是地方政府不再主动担当拆迁改造中的冤大头。因为,在明确的产权条件下,危旧房屋的改造只是产权所有者的市场自主行为。选择什么样的企业来改造,以什么方式来完成改造,都只是简单的市场选择问题。政府,只须着力完善基本的法律框架,回到其市场监管者的本职角色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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