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七部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各地区各部门近年来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
本次清理的范围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地方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市、县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乡(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所有在建项目(不论何时开工建设的)、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
通知强调,要对清理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规定和建设程序、奢侈浪费和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进行严肃查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中办发11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对不符合规定项目的整改工作,坚决杜绝清理工作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等现象。清理工作采取全面自查和抽样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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