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昨天起在省物价网公开征集意见,省物价局希望公众踊跃参与。
意见稿指出,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由购气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构成。人均工资原最高不应超过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
意见稿强调,下列支出不得列入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合理费用;与城市管道燃气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和公益救济性捐赠;对外投资等支出;企业用于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的费用等支出。(记者戚耀琪、通讯员高诒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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