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艳涛 通讯员 李栋 吴燕)西安市碑林区62岁的低保户王志有,不久前查出还没有扩散的肺癌,但就是凑不齐住院治疗的手术费。无奈之下他向碑林区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经过审核,王志有当天就拿到了区民政局预付的2000元医疗救助金,如期进行了手术。
近日,碑林区在西安市率先 实施了城市医疗救助重大病(住院)事前救助的新政策,低保户住院前可先申请领取医疗救助金。
据了解,对于许多城市低保户来说,每逢重大疾病需要住院治疗都要预先交纳一定比例的医疗费,可是部分低保家庭因医疗费不能及时到位,往往会贻误救治时机。而目前实行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则需要等到病人出院后拿着医药费单才能进行报销,按照通常程序下来至少也得一个月。虽然能够减轻低保户的经济负担,但往往不能起到“救命钱用到救命时”的效果。
为了有效缓解低保家庭因医疗费不能及时到位而延误了救治时机或放弃治疗等情况,近日,碑林区民政局与区财政局协商,制定了“城市医疗救助重大病(住院)事前救助”政策,设立“碑林区城市医疗救助重大病(住院)事前救助周转专项资金”,对辖区低保户中因无钱住院治疗或治疗中途交不起医疗费的这部分人员实施事前救助。民政局可以预先支付低保家庭的医疗救助金,等该部分资金审批下来再补充进周转专项资金。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申请当日就可拿到救助金,根据患者已经缴纳的住院费比例,事前预支金额为800元至6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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