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广播电视报
国家文物制度重大修改 文物出口限制严格
湖南广播电视报记者 刘欢乐
5月29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北京透露,一项关于我国文物出境的新法规正在酝酿出台,根据这项规定,我国将把1911年作为文物出境的新年限标准,而在此之前,这一标准是乾隆六十年即1795年。
这位中国政府主管文物保护的最高官员进一步阐释:“1911年是针对所有物品的,凡是这年之前生产、制作的物品全部禁止出境。而对某些重要文物的出境年限则设定为1949年,部分少数民族文物及艺术品的年限设定为1966年。”
此举意味着我国文物出境的年代限制增加了116年,从此,晚清时期的文物被全部禁止出境。很多人注意到,此举正是在我国当前大量晚清文物流失海外的背景下出台,对此,多数中国老百姓表示支持。为了弄清这一新规定的来龙去脉,本报记者专访了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并对有关事情进行了调查。
单霁翔详解文物出口新制度
6月4日下午,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抽空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就即将出台的文物出口新制度进行详细的解答。
记者:单局长,1795年是目前我国文物出境年限标准,1911年将成为文物出境的新界定年限,能提前透露一下新界定的具体细节吗?
单霁翔:这一规定早在全国各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人的相关会议上提过多次了,只是到现在才正式向外公布而已。把1911年作为我国文物出境新界定年限,是因为近50年来,大量清朝末年民国初年的文物流失海外,到了应该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时候了,再不行动就悔之晚矣。1911年这个年限是针对所有文物而言,凡是这年之前生产、制作的物品全部禁止出境。对某些重要文物设定的年限为1949年,部分少数民族文物及艺术品的年限设定为1966年。
记者:新规定所涉及的文物物品范围包括有哪些?
单霁翔:涉及的范围将包括陶瓷器、金银器、玉石器、漆器、铜器、玻璃器皿,各种材质的雕刻品、雕塑品及其他金属器物,还有家具、拓片、图书、书画、碑帖、文献资料、织绣、邮票、货币、工艺美术品等等。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记者: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公布这个新的规定?
单霁翔:其实早在1989年文化部颁布的《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中就曾有规定,规定中包括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的物品,以及1949年以后我国已故近、现代著名书画家、工艺美术家的作品等,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化石也包含在内。这些都必须进行文物出境鉴定,这只是管理办法,并没有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出境。管理办法规定了文物出境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文物出境鉴定组负责办理。这个时候公布这个新的规定,是强调它的重要性,一项关于文物出境的新的部门法规正在酝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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