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官司在普洱茶界引起了强烈“地震”,有关人士表示:“勐库”之名除去企业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几百甚至上千家企业、个体商户关于勐库大叶茶种、勐库大叶茶种原产地的“幻想”,“勐库”是应独占还是共享?在这起充满争议的行政诉讼案尚未有定论时,一切猜想都未可信。
三方舌战法庭
昨天上午,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勐库茶叶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使得双江茶厂受到“双面夹击”。这起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众多媒体聚焦法庭。“双江茶厂在茶叶上对勐库地名的相关使用是否侵犯了勐库茶叶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双江茶厂:我们是在合理使用
勐库是一个生产茶叶的地名,勐库茶早就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是通用地名及通用产品,我们在产品中标有“勐库”字样,是告知消费者,该产品是产于勐库的勐库茶叶,并非是为冒用谁的商标而用的,这是为了不误导消费者而说明的,是合理使用并非侵权。例如普洱,既是地名又是专用茶名,如果把普洱注册商标,是不是所有用普洱文字的商品都侵权?除此之外,双江茶厂列出了行政处罚中的5大问题,认为工商局的处罚程序存在违法。
工商局:谁用谁侵权
勐库普洱茶的知名度已远远超过了勐库地名的知名度,“勐库”已在商标中注册,如果他人使用了“勐库”就构成侵权,双江茶厂恶意在自己包装标识中醒目位置夸大使用“勐库”商标,既不是说明原料产地,也不是核准注册的厂名厂址,纯属包装装潢。
勐库茶叶公司:恶意“傍大款”
“因为我们接到大量投诉,严重影响了公司声誉,给公司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我们才向工商部门举报查处的”,“勐库”牌是公司的专用商标,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勐库”牌普洱茶才获得了空前的成功,连续三年荣获5个金奖,双江茶厂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放大使用“勐库”已侵权,且双江茶厂不在勐库镇的行政辖区之内,无权使用该产地的名称,侵权是明显的、不容置疑的,应当从严惩处。
经过上午的审理,省高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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