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临山)省建设厅的统计数字显示,我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共有221328户。其中,人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为67184户,人均8-16平方米的为87528户。全省将通过实施廉租住房制度,来满足这些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2004年以来,我省11个设区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已有63个县市建立了住房保障制度,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解决住房8143套,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6767万元。今年年初,省政府将“各市建设一批廉租房,改善特困居民住房困难”列入向全省人民承诺办好的实事之一,并将新建廉租住房、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纳入2007年安康居住工程目标责任制,确定了新建廉租住房2.8万平方米、519套,解决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1750套,落实廉租住房资金1616万元的目标任务。目前,按照省、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这些任务正在逐项落实实施之中,年内将保质、保量地完成既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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