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剑 王文杰 吴娇 摄影报道
昨日上午,中山市法院系统召开“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黄学军事迹报告会,中山市两级法院法官及干警参加了报告会。
记者了解到,黄学军是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佛山中院副院长葛承书介绍,黄学军自1996年加入法官队伍以来,共办结了2000多件案件。被誉为“最善于定纷止争的法官”,被评为“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2005中国法官十杰”、“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广东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翊介绍,黄学军办案颇具开创性,在全省开了判决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同命同价”案件的先河。来自江西省信丰县的农民工刘小妹,在报告会上也现身说法,讲述了其打工期间在工厂受工伤,黄学军依法判决,为其争取权利的案例。
作者: 明剑 王文杰 通讯员 吴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