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起因见义勇为引发的死亡赔偿案昨一审宣判
12岁的洋洋(化名)不幸落水,正在河边钓鱼的张友慌忙施救,孰料双双溺毙河中。张友的父亲张建清将洋洋的父亲曹飞龙及河道采沙者一同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两被告共同承担张友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4万余元。
沙凼惹祸两人同时遭不幸
2005年8月14日晚,12岁的洋洋同叔叔一起到河边钓鱼。其间,洋洋涉水过河,不慎滑入河道深水处。在河道另一处钓鱼的张友听到呼救声跑过去,一头跳进水中施救。不习水性的张友与洋洋很快沉入河底,消防队员在第二天才将两人尸体打捞上岸。去年5月3日,崇州市政府认定张友的行为属见义勇为,并奖励张友家人1000元。
据张建清的代理律师介绍,出事的河道原本是条小河,宽不过10米,深不过1米。几年前,张光全在河道内开采沙石,造成河道最宽处近80米,事发点的水深超过13米。由于张光全开采沙石后未及时回填,是引发悲剧的直接原因。同时,洋洋的父亲曹飞龙对洋洋监护不力,导致洋洋在钓鱼过程中出现事故,是引发张友死亡的又一原因。曹飞龙作为洋洋的父亲,应视为获得张友施救的受益人。张建清因此要求两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官司和睦两家成陌路人
张家与曹家相邻,两家虽不是近亲,但在以往的交往中,比近亲更亲。张建清告诉记者,因为曹飞龙的母亲姓张,曹飞龙一直称他舅舅。曹家很穷,为了改善曹家经济状况,擅长多种技能的张友自愿收曹为徒,把一身技艺无偿传授给他。曹飞龙功夫学到了,张友却“走”了。之所以把曹飞龙推上法庭,是希望通过赔偿来告慰他那失去的儿子,也让其他因见义勇为而受伤害的人,不因此而心寒。
曹飞龙获悉自己将成被告后,对张家的态度降到了冰点。张友出葬那天,曹飞龙没去送别,直今也没给张友上过一次坟,送过一束花。曹飞龙表示自己也不愿看到这个结局,“我的儿子都不在世了,我已经是很不幸的人了,为啥还要我来赔?”面对张建清的指控,曹飞龙深感委屈。
表达歉意找回邻里亲情
邻居都不愿看到张、曹两家僵持下去,纷纷从中斡旋,消除两家恩怨。“两家同样面临失子之痛,为啥要继续闹下去!”在昨日的庭审现场上,不少邻居赶来旁听,邻居之一的张师傅提起此事很惋惜。他告诉记者,在大家的关心下,曹飞龙终于鼓起勇气,日前第一次去张家串门,并向张建清夫妻俩表达了歉意。曹飞龙的到来,让张建清夫妻俩的心彻底“软”下来了。
“远亲不如近邻,赔偿毕竟不是目的!”张建清称,考虑到曹飞龙经济并不宽裕,虽然张友是因为救洋洋而死,但洋洋并没获救,曹飞龙同样面临失子之痛。咋个赔偿也不能让儿子复活,张建清夫妻俩经过思想斗争后,最终向法官提出撤销对曹飞龙的赔偿请求,改由张光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张光全的代理人王某对判决不服,表示将上诉。 崇法记者王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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