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租车公司的办公室前,的哥的妻子悲痛欲绝,两岁的女儿也痛哭流涕 |
的哥车内被劫杀 抢救费用该谁出?
危先生惨死,6万多元医药费让家属与出租车公司起争执
本报讯 记者魏新颖,实习生邹高文报道:6月1日凌晨,一名的哥行至中山三路时,被车上的乘客劫持,两大腿大动脉被砍断,双手被划破数处,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10时许死于医院。他的死不仅给家人带来沉重的哀痛,同时,也给他们留下了69000余元的医疗费用。这些医疗费用由谁来埋单,是死者家属?是车主?还是出租车公司?
死者家属:出租车公司应负起责任
死者姓危,来自广东梅州,一年前来到广州新东方出租公司开车,与车主兼搭档赵先生一天轮流开车,赵先生开白班,危先生开晚班。
丈夫去了,去得那么突然,却给妻子陈女士留下了一对女儿和一位老母亲,还有因他治疗欠下的69000多元的医疗费用。他的大女孩才8岁,上小学2年级,小女孩仅有1岁多。死者去了,给本已脆弱的家庭留下了一笔巨额的医疗费。因为还有3万多元的医疗费没有付清,医院没有签发死亡证,死者无法火化。
陈女士和十多名亲属认为,在凶手没有抓到之前,出租车公司应该为他们死去的员工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并适当承担一些死者对家庭的义务。死者的妹妹拿着单据表示:“哥哥当初到该公司的时候交了5000元押金,如今出事他们就不管了。”
出租车公司:案子没定论不知担多少责
据出租车公司有关人员称,公司当天凌晨1时多接到派出所的电话,得知意外,也紧急为危先生筹集3万元,最后,以陈女士借的名义交到医院,对于家属反映他们没有为员工承担一分钱,露出一脸无奈的表情,该公司的副经理杜先生解释说:“对于在那种情况下之所以要求陈女士给我们写借条,是因为案子还没有定论之前,我们公司也不知道自己该承担多少义务,我们是正规的企业,钱财出入,必须要有记录的。”面对死者十多名家属停留在公司大院,要求给予他们答复,杜先生表示:“在案子没有定论前,不便给予他们答复,如果他们硬是坚持,希望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杜先生表示,危先生所开的出租车是属于联营性质的,这辆车是由另一车主买下的,车主是上白班的赵司机。据称,一般情况下,车主跟公司有合同,同时车主也是有权找人开出租车的,他们公司只是为其备案办手续,统一管理出租车营运。
车主:向公司借3万元垫付医药费
车主赵先生对于搭档的命运表示同情,在事发早上,给他们筹集了2000元送到医院。同时,公司负责人让他也写了一张借条,写明向公司借3万元转作危先生的医疗费用,赵先生为了救人签了字。
律师说法:出租车公司和车主均有责
究竟危先生意外身亡责任谁属?康田律师事务所刘怀玉律师表示,在事件中,杀人凶手已逃逸;但危先生是在正常营运的工作岗位上意外被杀的,因此可以被视为工伤,加之死者生前的出租车驾驶资格证挂的也是出租车公司的名,因此出租车公司显然负有相关责任。另外,如果正如出租车公司所说该的士车为私人所有,则赵某为该车的事实车主,与出租车公司一并成为危先生的共同雇佣者,家属也可以向其索赔。
(本报记者 郑迅 实习生 游思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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