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元莉华)日前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我省
将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
到城镇居住,为旧宅基地复垦整理和新增户宅基地划拨创造条件。
按照规定,对已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定居或愿意进城镇规划区定居,
并自愿退宅还耕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政府可从耕地开垦
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等收益中,按其退
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奖励。
助。农民放弃宅基地后,将不影响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益,不影响
其原作为农民身份享有的政策待遇。复耕后的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
织所有。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将原宅基地和房屋由村民自愿协商后
有偿调剂给有条件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本村村民的,可视作放弃宅基地
享受上述政策。
据了解,在我省陕北和渭北一带,农民大多居住分散且宅基地面
积大,特别是数量众多的地坑窑,往往占地几亩甚至十几亩。随着新
农村建设和移民搬迁等工程的实施,农村废弃宅基地面积不断增大。
据省国土资源厅统计,全省农村可供复垦整理的废弃宅基地面积有近
80万亩,仅渭南市就有46.9万亩。
近年来,我省正逐步加大对农村废弃宅基地复垦整理力度。1999
年至2006年,咸阳市累计复垦旧村庄358个,新增耕地4.3万余亩。旬
邑县通过旧宅基地复垦整理,4年净增耕地1.07万亩,全县20万农业人
口人均增加3分地。
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处长赵德寿说,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将
在农村宅基地占地面积相对较大、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逐步推行,
以节约耕地,保护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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