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新楼富丽堂皇 |
绵阳市发改委的批文 |
审判庭无钱装修 |
越权审批开道 三台法院负债修楼
改批复:将“法院审判庭工程”改为“法院综合业务用房”
扩规模:建筑面积增加到2500多平方米,工程总概算增加203万元
“三台县法院搬新办公大楼了,那地方比以前气派多了;他们的新楼好像象‘超标’了!”近来,有三台市民向本报报料。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了解到,该院新楼修建前,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擅自修改了绵阳市发改委的批复,更换了项目名称,扩大了建筑面积和工程总概算;此前,三台县法院曾在修建职工宿舍及办公用房时欠外债120万元。
事件
法院修新楼 欠债数百万
三台县新法院大楼位于县城北坝镇梓州干道,系典型的欧式风格。该院办公室主任韩声贵称,“法院原办公楼只有4个审判庭,不能满足需求。”2003年,该院获得300万元修建审判庭的国债资金,于去年开始修建新办公大楼。据了解,新楼土建部分建设资金1050万元,建筑面积11000多平方米。该院基建办主任张伟说,新楼建设资金除国债300万元外,县财政补贴了500多万元,老办公楼拍卖了440多万元。韩声贵承认,尽管目前尚未最后决算,但肯定会新增300多万元债务。“如果新楼全部装修完,还得有500万-600万投入。”
求证
工程启动前 项目修改过
6月7日,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长古立建翻出法院的立项档案资料,一份文件是2003年8月25日绵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对项目的批复:项目名称为“三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工程”,该工程的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面积为8500平方米,其中审判庭面积为3000平方米,工程投资850万元;第二份文件是2005年4月8日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县建设局的联合批复:项目名称被变更为“法院综合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增加到11033.09平方米,工程概算投资增加到1053.77万元。
“为何要改变项目名称,增加建筑面积,增大工程概算?”“新增面积是否需要单独立项?”对记者的提问,古立建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委婉地解释说:这相当于把综合用房和审判庭项目“合并实施”,“项目设计图纸都出来了,就不好改动了嘛。”
修改上级批复 “没有报告过”
“法院新大楼是否超标呢?”对此,韩声贵出示了《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该标准按基层法院年审理案件数量划分了三个档次:年审案件3000-8000件执行一类标准,1000-3000件执行二类标准,1000件以下的执行三类标准。与之对应的法院用房总面积分别为9580-10690平方米,7320-8220平方米,5010-5720平方米。材料显示,2005年案件受理数量只有2672多件,韩没有提供2003年的案件受理数量,而绵阳市发改委批准该院审判庭项目正好在这一年。
那么,绵阳市发改委在审批该项目时,是否依据了上述标准呢?该市发改委国有资产投资科副科长林伟称,他们是按二类标准审批的,“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修改了我们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标准,扩大了工程概算投资和建设面积,并没有向我们报告。”
“下级可以更改上级部门的批复吗?”记者问。“我无法回答你。”林伟说。
对话
三台县发改局纪检组长古立建:
越级审批已自查
前天下午,记者再次采访了古立建。以下是记者与他的一段对话。
记:绵阳市发改委准批的工程面积为8500平方米,为什么到了三台县,却变成了比一类标准最大限值还大的11033.09平方米了呢?修改的依据是什么?
古:当时,法院报批的项目是“业务用房”,并把初步设计图纸给了我们,又不好改动,所以就按一类标准批了。
记:三台县法院2005年受案数量是2672件,只能按二类标准立项,你们批准一类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呢?
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实际建设和审批过程中,建筑面积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浮动10%以内是允许的。
记:你们是否可以更改市发改委审批的项目?
古:我们可以对设计方案进行初审,然后报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审批。
记:你们上报了吗?
古:我们没有上报,属于越级审批。从上月28日起,我们已进行自查,并于本月4日将存在的问题上报了市有关部门。
绵阳市发改委副主任谭岗:
我刚到任,以前项目不熟悉
11日下午,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绵阳市发改委副主任谭岗。
记:请问三台县发改局可不可以改动市发改委审批的项目?他们改动项目内容是否需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谭:我今年刚到现在这个岗位,对2003年的项目不熟悉,没法回答这个问题。
记:市级发改委审批的项目,下级部门有无权利改动?改动后是否需要上报审批?
谭:我下来问一下再说。
绵阳市发改委国有资产投资科副科长宋洁:
修改批复,应向原审批机关报告
昨日上午9:40,记者采访了绵阳市发改委国有资产投资科主持工作的副科长宋洁。宋称,下级修改或调整上级的批复,应向原审批机关报告。宋称,这件事副科长林伟比较清楚,她让办公室人员电话联系林伟。
记者等了1个多小时,林伟也未出现。10:50,记者下楼时遇见了林伟。对于记者的提问,林称:“我没法回答你的问题”。
目击
办公室装修漂亮 审判庭一半没装修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三台县法院的新大楼的院长办公室、院各级领导办公室、各科室都装修得很漂亮,该院所有办公机构已整体搬到新楼办公。
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大楼内的15个审判庭尚有8个因无钱装修,根本无法使用。该院办公室主任韩声贵说,“现在我们还没有考虑装修这些审判庭,如果全部装修,还会欠很多债务。眼下,我们使用的不少办公家具都是原来的旧桌椅。”
动态
旧债未还清 法院又添新债
韩声贵和张伟说,三台县新建法院大楼目前至少欠债300万元以上。韩称,该院还有一大笔旧账。2000年,该院修建单独存放档案的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至今仍欠县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刘某120万元。“法院的确没钱。但所欠的钱我们将逐年想法解决。”
今年4月,三台县将法院老办公场所的土地和地面附属设施进行公开拍卖,获得440万元价款。但这笔费用没有用来给付工程款,而是进了县财政的账户。“法院收的钱进入财政账户后,支出则以案件办理费用的方式下拨一部分,除维持日常工作运转外,没有节余;要搞建设,欠账也是正常的。”韩声贵称,“法院都是国家的资产,希望财政每年能支持一部分。”
律师
下级无权更改上级批复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崇新和四川时代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刚均不赞成古立建的说法。他们认为,按照中办发[2003]3号《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和(2003年3月10日 川委办[2003]5号)《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精神,必须严格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省级以下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必须由省级计划部门核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两律师称,“下级部门无权更改上级部门的批复。”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批复不仅改变了原有项目的名称,还增加了项目的概算投资和建筑面积。“国债项目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如果三台县法院不修审判庭,就不能获得国债资金支持。”
文/图 本报记者 廖兴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