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小平陈旗)从即日起,交通银行与南京证券合作,开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是指交行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合作,并为其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集中存放证券公司证券投资者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同时为该公司每一个证券投资者设立独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记录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客户证券资金台账余额变化,每日将所有投资者的台账资金总余额与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余额进行平衡试算监管,并向有关证券投资者提供全国集中式银证转账和相关相询服务的业务。
银行存管方式和以往方式相比,客户证券交易方式保持不变,其主要不同点在于按照“券商托管证券、银行监控资金”的原则,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由过去的券商单独管理,转为由银行进行监控,所以对客户几乎没有影响。
实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后,客户可享受更好的服务。一是资金更安全。由交通银行和南京证券双重管理,客户资金的安全得到保障。二是存取更便利。客户可以通过银行柜台、自助终端、电话银行或通过南京证券的自助终端、电话委托等多种方式完成资金划转。转账完成后,按照普通银行存取款方式,持交行借记卡办理资金存取业务。三是服务更周到。客户同时成为交通银行和南京证券的客户,不仅继续享受南京证券提供的投资理财服务,而且还可以享受交通银行的综合理财服务。
南京证券营业部实行“第三方存管”后,客户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一是持有交行借记卡的客户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和同名借记卡到其开户所在的南京证券营业部和交行网点办理存管签约手续,客户在完成签约手续后,才能进行资金的划转,但并不影响其证券交易;二是没有交行借记卡客户,可以先在其开户所在的南京证券营业部办理预签约手续,然后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到交行营业网点开立借记卡,并办理签约手续。
在办理存管签约及签约确认手续时,个人客户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资金账户卡、太平洋卡到交行营业网点签署客户协议。机构客户需由授权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证券资金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银行预留印签、交行单位借记卡等前往交行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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