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有谋 实习记者 张富庆)我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各市(区)和省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各市(区)的目标责任考核除传统的GDP、财政收入等指标外,人口出生率、城乡居民收入、节能降耗、环境治理、领导班子建设等也将成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百姓 收入与政绩挂钩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新的标尺考核工作实绩、衡量发展成果、引领发展方向,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各市(区)和省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结合我省实际,以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群众检验的政绩,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强省提供坚强保证为指导思想,以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新理念等为基本原则,力求全面准确地评价各市(区)和省直各部门的工作实绩。
办法的考核范围为:各市、杨凌示范区,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直厅级单位中实行公务员管理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
考核内容包括目标责任考核和各方面评价。
各市、杨凌示范区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为:经济发展: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发展:社会事业、人口出生率;人民生活:城乡居民收入、城镇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资源环境:节能降耗、环境治理、土地管理、绿化造林;社会安全: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班子和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依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
省直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为:完成工作任务: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各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目标任务;班子和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依法行政、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
各方面评价包括民主测评、社会各层面评价和全省领导干部大会评价。
连续两年考核排末位 调整领导班子
办法指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并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将给予加分。某方面工作在全国排位处于最后三名的省直部门,将给予减分,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11个市(区)得分排在最后一名和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省直党群系统得分排在最后一名、省政府部门得分排在最后两名和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要对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促其限期改进,并对领导班子成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省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如无特殊原因,对连续两年出现上述情况的市(区)和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原则上要进行组织调整。
办法指出,各市(区)和省直部门要根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对违反考核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对违纪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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