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笑鸿儒,引发教育模式大讨论
2006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宣判,判决小鸿儒随侯波生活。
这起“中国首例私塾教育案”引来社会不同呼声。有人认为,只要是适合孩子的学习方式就应该被接受,毕竟每个人的资质不同,如果孩子的学习都必须千篇一律地适用统一模式,我们提供的将是始终无法更替的流水线教育,这种教育必将压抑孩子的潜质,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另一些人认为,私塾教育无法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提高孩子的认知水平。孩子应该在社会群体中提高自身的素养,不能隔绝他与外界的交往。人始终是要回归社会的,需要学会如何与社会中的其他个体沟通与协作。小鸿儒的英语、语文成绩是十分显著,但也应注重其他学科的学习,不能有所偏颇。在这方面,主流的学校教育更有优势,它能够为小鸿儒提供更大的空间,而且这种教育也是全方位的,是被大众普遍认可的教育方式。
“主流教育”与“私塾教育”究竟哪一个更适合儿童的发展?未来谁都很难预料。几千年的私塾教育,如今也并不鲜见:“童话大王”郑渊洁不用上学的儿子;10岁考上大学的“神童”张欣炀;14岁的“私塾女孩”辛蕴甜;“全国第一家全日制私塾”孟母堂,都在以不同方式传承着“私塾”这一古老的教育模式。小鸿儒在两年的私塾教育下取得了超越同龄人的成绩,但同时也失去了许多与外界接触的机会,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
每一个残缺的家庭都有它的不幸,单亲家庭的孩子自身会承受比同龄儿童更多的外界压力,他要面对更多的困惑与冲突。生活中,小鸿儒仇视母亲,不愿提起“妈妈”二字,每每提起总是嗤之以鼻,直唤其名。对待父亲,他总是仰视,认为自己的父亲是无人能及的英雄。本该无忧无虑的年龄,却加载了太多的含义。孩子是无辜的,他不能也不应承担这种转嫁的痛苦。童年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重要,它是一个人人格养成的基础时期。也许侯波对小鸿儒的教育可能将其培养成为一个“天才”,但这种偏执的教育方式却无法塑造一个健全理智的人格。刚刚满八岁的小鸿儒,让他在父母之间抉择,他太弱小了,根本无法抵御外界的任何风浪。减小对他的伤害,减弱父母间的恩恩怨怨给他造成的阴影,是人们所期待的。
小鸿儒曾经对记者谈起他的理想,他说:“我会拥有自己的天空,由我一个人管辖,自由地飞翔。”这句话足以表明孩子在父母的离异和无休止的纷争中过早地成熟了,过早地远离了那份与生俱来的亲情,远离了本该属于他的那份童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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