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争论不断,不过再有半个月,交强险就已实行一年。近日,保监会开始敦促各保险公司核算交强险业务盈亏的工作,其结果将于9月份对外公布。另外,交强险第二年度将实施的浮动费率标准也基本成型,最多可享受7折优惠。
日前,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核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做好交强险业务核算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并于8月1日之前向保监会报送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的、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此前保监会财险部主任郭左践在关于交强险的座谈会上表示,向社会公布交强险经营盈亏情况的时间预计为今年9月。
之前,保监会表示,从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将在全国统一实行费率浮动机制。车主的交强险费率将直接与前一年发生的道路安全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纪录优良的司机将可以享受优惠的费率,反之,则要付出高额保费。
据悉,6月份以来,各保险公司都正在积极开展第二年度交强险业务的准备工作。有业内人士透露,《交强险浮动费率办法》已基本成型,最高优惠费率为30%,保监会将于近期向外公布。
据介绍,优惠将分为三个档次,连续3年、2年和1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和违章纪录的车主将可以享受到的优惠费率依次为30%、20%、10%;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车主费率将被提高30%;而7月1日后第一次投交强险和上年度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只有违章纪录的车主,则仍然适用1050元的基础保费。
而对此办法,有不少车主带是怀有疑问。“假设在去年7-9月份购买了交强险,今年的这个时候就必须按1050元的基础保费续保。可万一9月份交强险盈亏数据出来,显示第一年度确实有盈利话,是否会降低保费呢?如果降低保费,那对7-9月份续保的车主岂不是不公平?还希望管理部门能给予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