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朱慧志)建设诚信社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昨天,记者从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获悉,针对不讲诚信造成的经济秩序混乱现象,有关部门将加强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失信者将会落入银行“黑名单”。
昨天,记者从人行盐城支行征信科了解到,司法部门要摒弃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依法公正执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及时有效地追究失信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提高失信的成本;政府、工商、税务、质监、金融等部门应联合一致,尽快制定守信和失信奖惩措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惩戒作用;信用体系将增强信用信息的市场开放度,向社会公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强化媒体和社会监督机制,使失信者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使别人不愿意与其打交道、做生意,提高失信的道德成本和经济成本;自律方面鼓励建立行规行约,完善行业自律制度等,使失信者无法在社会和本行业生存立足。
此外,债务人在债务未全部履行结束前,不得在宾馆、酒楼、歌舞厅夜总会、健身房、浴城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不得乘坐飞机和中、高档汽车;不得购置房地产、不得租赁写字楼办公;不得购买高档商品和购置高档、大额生活用品;不得为家庭成员支付大额费用;不得外出旅游、度假;不得有其他高消费行为。如有违反禁令的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将依法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黑名单是银行的一种催收保全手段,黑名单记录的是客户信用交易的负面信息,黑名单在银行内部控制已经形成拖欠的借款人异地再贷款和区分不同借款人采取控制措施的催收保全、客户准入手段。可以期待,随着信用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黑名单、个人信用报告等制度措施的完备,必将为金融业的发展营造一个更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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